zhengyuQW
幼苗
共回答了19个问题采纳率:84.2% 举报
设:甲制作这批衣服共用X天
则规定天数为X+8 天
衣服的总量为 200X件
甲完成了60%X*200=120X件 用了60%X天
剩余80X件由乙、丙合作完成
乙每天可做100件,共做80X*0.6=48X件
丙每天可做80件,共做80X*0.4=32X件
所以 (0.4X+8)*100+(0.4X+8)*80=80X
计算可得(过程就不给你算了,这个你一定会)X=180天
则这批衣服总量为36000件,规定天数为188天
如果反证可以得到,甲完成了21600件,用了108天,剩余14400件,乙做了8000件而丙做了6400件,可是如果按照给的天数来算乙应该做8640件而丙是5760件,所以我不知道是我计算哪里有问题还是没想明白的.你问问你老师这个答案对不对吧
1年前
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