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肉的吱吱 幼苗
共回答了15个问题采纳率:93.3% 举报
最后每人的钱数是:168÷3=56(元);
第二次拿完之后,甲有:56÷2=28(元),丙有:56+28=84(元),乙有:56元;
第一次拿完之后,丙有:84÷2=42元,乙有:56+42=98(元),甲有:28元;
则原来乙有:98÷2=49(元),甲有:28+49=77(元);
所以,原来甲比乙多:77-49=28(元).
答:原来甲比乙多28元.
点评:
本题考点: 逆推问题.
考点点评: 逆推的解题策略就是从结果倒着推回去,在逆推过程中总数是不变的,我们要能找出关键条件,即最后得到的数量入手分析.
1年前
你能帮帮他们吗